发源于天山冰川的乌鲁木齐河是首府人民的母亲河,养育着乌鲁木齐地区200多万各族人民。但后峡电石厂和河床一些非法采金者对河床及周边环境已形成严重的污染和破坏。因此,加大乌鲁木齐河流域综合治理已刻不容缓。
对此,王正荣委员建议:
一、对首府城市建设应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首府人民赖以生态的母亲河—乌鲁木齐河应给予有效的保护,加大流域综合治理的力度。坚决关停流域内尤其是上游水源地的一切污染企业,对原跃钢厂区的职工和家属,区、市两级政府应积极协调做好安置,尽快从流域迁出,原址不得再建任何企业,也不能允许任何企业乘虚而入。
二、加大对乌鲁木齐河流域的综合治理和监管力度。环保和水利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来,依法对发生在乌鲁木齐河上游水源地的任何违法采砂、采矿行为进行处罚,将其清除出乌鲁木齐河流域。
三、做好乌鲁木齐河流域生态建设项目规划和环评工作,恢复和美化流域生态环境,使母亲河重新焕发生命的活力和光彩。
四、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方位、多层次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政策和法律法规,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氛围。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和守法经营意识。
五、强化社会监督,公开流域内环境质量、环境管理、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和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六、建全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团体作用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搭建平台,鼓励公众检举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对流域环境的监督和环境保护工作,使每个公民在享受环境权益的同时,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