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xjeppe.com

[首页]   [宣教中心]   [宣传教育]   [最新动态]   [环境现状]   [生态样样观]   [新闻通稿]   [环保产业]   [联系我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巴州全力以赴迎接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办核查工作

 

巴州环保局  2008-07-31

   

为充分做好迎接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办对我州污染源普查核查验收工作,巴州环保局总工李建红召集州污染源普查技术组全体成员会议,就如何消除普查数据库中的“红颜色”错误进行了工作安排,会议要求,全体污普办成员要紧紧围绕迎检这个核心,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质量为先,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我州在自治区和巴州普查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下,于5月31日前,将所辖各市、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按时、按要求上报给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2008年6月15日前,经过进一步审核修改后的数据全部按要求第二次上报自治区污普办。现阶段,根据自治区污普办要求,在2008年7月14日前完成第三次上报,李总工强调,本次数据的上报要严格按照国家污普办《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细则》的要求根除数据库中的“红颜色”,并对具体工作进行了明确细致的分工,由污染源普查审核组和数据录入组共同完成此项工作。审核组成员本着对环保事业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工作,要充分认识对各县、(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库的核查数据的重要意义,切实保证普查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并能经受检验。

二是继续规范档案管理,加强数据保密工作。我州的污染源普查档案完全是按照《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污染源普查文件材料归档整理方法》及自治区《污染源普查专项档案归档整理方法》的要求进行整理、建档的。主要包括:文件类、音像资料类、照片档案类和会计档案类。具体做法:1、要求各县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质量与进度都必须有文字记录,州及各县、市的污普办都设有专职或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配备了相应的硬件设施。2、注重污染源普查档案收集的完整性。不但收集污染源普查工作中的上传下达文件、规章制度进度记录、工作记录、入户调查的原始资料外,还专门发函要求各县、市注意收集整理工作中的图片、影像资料、统计表格等。3、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规范化,按《污染源普查专项档案归档整理方法》的具体要求,我们对所有档案进行了规整,做到了每一个收发文有登记,有落实。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