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环保局在全疆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有关要求,阿克苏地区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地启动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一是成立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试点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试点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二是对全地区的生态环境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取得了详实的数据资料,为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制定《阿克苏地区环境保护局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至各县(市)环保局,要求结合实际展开工作。四是完善运行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完善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和部门内部运行机制,对环保局内部进行细致分工,建立以环保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生态科和环境监察支队为责任主体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五是建立工作制度。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六是明确以农业开发项目的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为重点,兼顾自然保护区、矿山、油气田、旅游、饮用水源地等地区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