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环保局在建设项目审批中,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不断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的中后期环境监察工作,促进了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一是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建设项目后期的环境监察,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
二是建立规范的建设项目后期环境管理工作台帐,主要记录企业的项目名称、开工时间和落实“三同时”制度的情况,掌握建设项目治污设施的落实进度。
三是加强环境监察工作,对落实“三同时”制度不力的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各种治污措施,否则不予验收,坚决杜绝违反“三同时”制度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