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07年全国绿色社区培训班的
通知
各有关地、州、市环保局宣教中心、科(处):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环宣中心发〔2007〕29号文件,在2007年11月20-22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拟申报国家级表彰绿色社区2007年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将向参加培训的绿色社区人员颁发绿色社区培训证书,该证书将作为今后申报和复查国家级表彰绿色社区的必要条件之一。参会对象主要由已成为国家级表彰绿色社区和拟申报第三批国家级表彰绿色社区的以前没有经过国家培训的街道办事处领导、社区居委会主任和社区主管绿色创建负责人。由于环保总局宣教中心下达的名额有限,我中心将分批对各地、州、市拟申报国家级表彰绿色社区创建人员送出去培训。参加本次培训的名额分配见附件1。
请各辖区环保局通知社区,尽快将参加单位报名回执表在11月8日前传真至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以便我们统一报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没有报名的人员,本培训班不予接待。其它事宜详见附件2。
联系人:热米拉
电 话:0991-3845974(代传真)
附件:
1、自治区参加拟申报国家级表彰绿色社区2007年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关于举办拟申报国家级表彰绿色社区2007年培训班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绿色社区 培训 通知

新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制 2007年10月24日印发
附件1:
自治区参加拟申报国家级表彰绿色社区2007年培训班
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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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在地 |
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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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八一街道办事处农科院社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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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昌乐园社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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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河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56号社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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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昌吉州昌吉市上海花园小区社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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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南城街道火车站社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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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人 |
附件2:
关于举办拟申报国家级表彰绿色社区2007年培训班的通知






附件3:
拟申报国家级表彰绿色社区2007年培训班报名回执
(自治区、直辖市)宣教中心(处)(盖章)
| 序号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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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饮食方面有特殊要求,请在报到时向会务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