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专家组通过了对乌市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的验收,这标志着我市从此进入全国创建“臭氧层友好城市”行列。
12月22日,由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大气处处长汪键等6人组成的验收组,在首府展开考核验收工作。验收期间,验收组先后到九家湾化工市场、长江路制冷剂销售一条街、国美电器、苏宁电器、水区两家“指定加氟回收点”的汽车维修企业等地实地检验。
验收完毕后,汪键及专家组一致认为,乌鲁木齐市实现了从生产、销售和消费领域对氟利昂和哈龙的淘汰,并准备把乌市成功的经验在整个西部进行推广。
2005年9月16日,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9·16国际臭氧日纪念日暨倡议书签约大会”上,我市与天津市、吉林省、山东省等省市共同签署了《关于保护臭氧层、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倡议书》。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成立了乌鲁木齐市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部分完成任务,公布举报电话,开展执法培训,使我市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顺利开展。
乌鲁木齐市市长助理李宏斌表示,我市将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将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工作持久开展下去,为今后完成不同阶段的淘汰目标奠定基础。
摘自 乌鲁木齐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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