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环宣发〔2006〕20号
关于参加“富士施乐杯”我环保•我时尚
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征文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宣教科(处):
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中国环境报社主办,富士施乐高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协办的“富士施乐杯”我环保•我时尚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社会实践征文活动已经全面开始,望各地环保局通知所在地的各级“绿色学校”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并将优秀的作品汇总后直接寄往大赛组委会。
附件:“富士施乐杯”我环保•我时尚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征文启事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富士施乐杯” 征文 通知
新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制 2006年6月26日印发
附件:
“富士施乐杯”我环保•我时尚
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征文启事
(2006年4月27日—7月27日)
批准单位 国家环保总局
主办单位 中国环境报社
协办单位 富士施乐高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为大力宣传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政策,加强全国中小学校的环境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环保意识,宣传和推广各地中小学校在环保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形成“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中小学生参与环保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中国环境报社主办,富士施乐高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协办的“富士施乐杯”我环保·我时尚—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征文大赛于2006年4月20日正式启动。
一、大赛主题:大赛以我环保•我时尚为主题,突出环保的时尚元素,把握青少年追求时尚特点,以当今最流行的 理念和生活方式——环保为切入点,让环保成为青少年追求的一种潮流,进一步培养学生们从小关心环境、热爱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树立可持续发展观。
二、征文内容:文章主题突出,密切联系中小学生在学校、家庭以及其他社会活动中的环保实践、生态体验,参与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活动的感受,参与绿化美化环境等社会活动的体会,以及环保实践活动的创意和设想等。
三、征文要求: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文体不限,作者原创。篇幅1500字以内。请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校、年级以及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基本情况,信封左下角(或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我环保·我时尚征文大赛”字样。为便于出版,在邮寄信函的同时,发电子邮件cens2004@163.com。征文一律用A4纸抄写,电子版以Word文档格式。征文请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四、参赛对象:全国在校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含职高和中专生)。
五、评选方法:
1、组委会遵循客观、科学、公正原则,对征文进行初审,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进入复审征文严格评审,评选出各类奖项。
2、大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个人一等奖10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0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50名,奖金500元;优秀奖100名,颁发纪念品;优秀组织奖5名,颁发纪念证书,奖杯和奖品。
3、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环境报》上公布,获奖作品将在《中国环境报》上选登,并编辑出版《获奖作品文集》。
六、大赛截稿时间:2006年7月27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有关情况可查询中国环境报网站:http:// www.cenews.com.cn
投稿方式
来稿请寄: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1110室
中国环境报社“我环保·我时尚”征文大赛组委会(收)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117995 67127771
传真:010-67127771
联系人:褚万民 鹿成彬
电子邮箱:cens20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