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xjeppe.com

[首页]   [宣教中心]   [宣传教育]   [最新动态]   [环境现状]   [生态样样观]   [新闻通稿]   [环保产业]   [联系我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文件

 

 

新环宣发〔20089


 

  

关于参加第三届“富士施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征文大赛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宣教科(处):

     中国环境报社和富士施乐高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将于2008320日至620日联合举办第三届“富士施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社会实践征文大赛活动。
  为了鼓励更多的中小学生参与环保社会实践活动,请各地环保、教育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中小学校特别是各级绿色学校要以此为契机,把积极参与征文大赛活动作为参与环保、实践环保的重要平台,选送优秀作品参赛。所有作品及电子版于2008610日前报送至新疆环保宣教中心,经初审后,统一上报大赛组委会。本次大赛的评选办法详见附件。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科学南路428号新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邮编:830011


 

联系人:热米拉
  电话(传真):0991-3845974 

E-mail: xjeppe@163.com          

附件:第三届“富士施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征文大赛评选办法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富士施乐杯”   征文    通知

抄送:中国环境报社,自治区环保局科技教育宣传处

新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制          2008年4月29日印

附件:

第三届“富士施乐杯”
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征文大赛评选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年—2010年)颁布十多年的进程中,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取得了巨大成绩,中小学的环境教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200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环保工作历史性转变、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富士施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征文大赛已经成为推进环境教育、加强全国中小学生保护环境的有效载体。为促进全国环保事业的全面发展,提高中小学生的环保意识,激发了中小学生参与环保的热情,2008年举办“第三届‘富士施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征文大赛”。
第二条
   第三届“富士施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征文大赛的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第三届“富士施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征文大赛由中国环境报社主办,富士施乐高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独家赞助。

第二章  参赛人员

第四条   第三届“富士施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征文大赛参赛人员须是2008年全国在校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含职高和中专生)。

第三章 征文主题

第五条   第三届“富士施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征文大赛以“生态文明环保行动”为主题,表现中小学生在迎接2008年绿色奥运中,积极投身环保社会实践、生态体验及绿色创建等活动,开展环保创意设想,表达环保行动的真情实感、真知灼见等。

第四章  评选标准

第六条   根据本届征文竞赛办法,评选标准如下:
1
、实践性、真实性、创见性。深入观察,体验生活,写真人真事,有真情实感。
2
、主题凝练,观点正确,内容健康,材料翔实,数据确凿,科学先进。调查报告要有较强的针对性、目的性和指导性,研究报告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
3
、逻辑严密,结构完整,语言准确,文字流畅。
4
、卷面整洁,书写工整、规范,无错别字,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5
、篇幅限定: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的正文2000字以内,其它文体1600字。

第五章   征文要求

第七条   参赛作品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参赛作品文体不限。
2
、参赛作品附反映活动过程的相关材料(含文字、图片等)
3
、征文作者姓名、学校、年级一律写在征文第一页文章标题下面。
4
、征文用作文纸正楷抄写、打印稿均可,但均须有电子版;手抄稿(打印稿)邮寄组委会,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组委会。
5
、征文要求学生独立完成,是参赛者原创,同时未经发表,严禁抄袭或代写。否则,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且对作者及其所在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6
、征文如有辅导教师,请在文章后注明,并附辅导教师简介、评语。

第六章  评选程序

第八条  初审  各地教育或环保宣教部门依据评选办法,对本地征文进行初选,并将评选的结果及征文寄送大赛组委会。同时,各地对本单位(部门)组织开展此次征文大赛的基本情况、办法、效果、意义等,以单位(部门)文件的形式作出总结,一并寄送组委会。

第九条
  复审  大赛组委会组织教育界、环保界的专家、学者,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赛的征文稿件,按照评选办法,科学、公正、客观的评选出征文大赛的各个奖项。

第十条
  公布   第三届“富士施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征文大赛评选出的各奖次,通过《中国环境报》对外正式发布。

第七章  奖项设置

第十一条   征文大赛设个人作品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组织单位设优秀组织奖。

第十二条
   一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30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50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100名,价值200元的奖品。

第十三条
  优秀组织奖10名,获得奖品、奖杯和证书。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部门),颁发组织奖,组织奖主要依据作品获奖、活动组织等情况评选。

第八章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8325日起实行,具体事宜由第三届“富士施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征文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组委会联系方式:电话:010-67117995  6712777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