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明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新环科发 [2008]19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明办、环保局、民政局,各地州市文明办、环保局、民政局:
2004年3月,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将“绿色社区”活动纳入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通知》(新文明办[2004]03号),各地按照要求积极开展了创建活动,2005年6月自治区命名了首批自治区级“绿色社区”。为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自治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决定评选第二批自治区级“绿色社区”,同时,对在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组织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望各地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推荐。现将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绿色社区
已命名为地、州、市级“绿色社区”的社区、小区。
(二)优秀组织单位
积极参加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并在当地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获得一定经验并可推广,有一定示范作用的各级环保、文明办、民政局等主管部门和民间组织。
(三)先进个人
1、在“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中积极开展活动,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备两年及以上“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经验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2、此次被推荐的每个社区可推荐先进个人一名。
二、推荐名额
各地按附件一上的推荐名额分配,进行择优推荐。
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一)绿色社区
1、填写自治区级“绿色社区”申报表;
2、编写《申报说明材料》。《申报说明材料》包含文字报告、活动图片及音像资料三部分,活动图片和音像资料为参考内容,以光盘形式报送;
文字材料部分包括以下8个内容:
A1:
A1-1:“绿色社区”创建档案总目录;
A1-2:本社区获得地州市级“绿色社区”表彰命名文件复印件;
A1-3:社区图书站内有供居民阅览的环保类书籍、音像及图文资料目录;
A2:本社区的“绿色社区”领导小组人员构成、职责分工、会议及工作开展情况记录;
A3:2005-2007年“绿色社区”创建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报告;
A4:参加自治区级“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培训班的证明或证书复印件,没有参加会议及培训的社区,在上报材料中需要出具承诺书,并保证在今后培训中补课;
A5:社区获得各级政府命名表彰的各类荣誉奖项、环保主题活动获奖证书及相关环保认证的复印件;
A6:社区内可能存在的污水、空气污染、噪声、垃圾等各种污染源现状及其污染防治措施;并提供由环境监测部门出具报告书的复印件;
A7:2005-2007年社区采取了哪些资源、能源的有效利用方法?请提供效果分析报告(从水、电、煤气/天然气、煤、资源回收五个方面分别说明);社区内绿化美化的基本情况;
A8:社区居民参与“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情况及其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复印件;社区内各种环境宣传措施(橱窗、宣传栏、警示牌等图片资料)。
图片部分不要求原始照片并依照以上八方面主题排列,音像资料尽量简短,文字部分务求简洁明了。以上内容作为自治区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
3、地州市级“绿色社区”命名文件;
4、在当地进行公示的证明材料(报纸或公示照片)。
(二)优秀组织单位
填写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
(三)先进个人
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
四、申报要求
1、自治区考核小组现场考核后,考核结果低于原分配名额的不再增补推荐名额。
2、各地要认真填写申报表,漏填的表格视为无效表格。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可附图片资料,报送的文字材料必须使用A4纸打印。
五、推荐、申报、验收、命名时间安排
1、2008年6月1日— 7月30日为推荐阶段,即自治区下发推荐第二批自治区级绿色社区通知,各地报送推荐材料。
2、2008年8月-9月5日为申报材料审核阶段,即自治区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3、2008年9月10日-10月30日为抽查阶段,即由自治区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自治区文明办、环保局、民政厅等部门,将组成现场联合验收组,进行抽查,形成抽查意见。其它地方委托当地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并要求提交书面的验收意见。
4、2008年12月1日—12月15日为审定、公示、命名阶段,即由自治区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资料进行汇总,组织召开自治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进行审定,并在新闻媒体和新疆环保网站公示自治区级 “绿色社区”名单。
5、2008年年底之前对无异议的推荐单位由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环保局和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进行命名。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六、推荐联系
联 系 人:自治区环保局科教处 叶尔肯 阿依古丽
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 张 健 热米拉
联系电话:(0991)2813897 2337936 3845974
推荐材料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科学南路428号新疆环保宣教中心
邮 编:830011
附件:
1、推荐名额分配表
2、自治区级绿色社区申报表
3、自治区级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
4、自治区级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自治区文明办 自治区环保局 自治区民政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绿色社区 通知
抄送:环保部宣教司,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2008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