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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文件
新环宣中心发
[2004]32号
关于参加第二届全国环境教育教学作品大赛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宣教处(办):
为进一步推动各地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提高环境教育教学水平,更多地使用探究性教学方法,强调素质教育目标导向,宣传和贯彻教育部《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的要求,配合第三批全国绿色学校表彰工作的进行,促进学校教师环境教育教学成果的传播与交流,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2004]57号文件“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环境教育教学作品大赛的通知”精神,请各地环保部门将大赛活动与各地绿色学校创建、申报、评价、推广、宣传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组织本地区有关学校参加本次大赛。参赛说明及要求请登录新疆环保宣传教育网www.xjeppe.com进行查询;申报参赛作品通过登录本次大赛网站平台www.green.uvn.cn进行参赛注册。
本届大赛截止日期为2005年1月15日,参赛作品请按要求寄往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宣传教育中心文件环宣中心发[2004]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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