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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学校”创建指南

一、“绿色学校”的概念及其创建意义
(一)“绿色学校”的概念
(二)创建“绿色学校”的意义
二、创建“绿色学校”的原则
(一)整体发展原则
(二)共同参与原则
(三)循序渐进原则
(四)灵活多样原则
三、创建“绿色学校”的步骤
(一)学校做出关于创建“绿色学校”决定,成立创建“绿色学校”领导机构
(二)制定创建“绿色学校”计划
(三)实施创建“绿色学校”计划
(四)自我检查与纠正
(五)向当地创建“绿色学校”活动领导小组申请验收
第二部分“绿色学校”评估指南
一、原则
(一)客观性
(二)本地化和多样化
(三)以鼓励为原则
(四)公开性和公正性
二、“绿色学校”的核心评估标准
三、评估办法
第三部分“绿色学校”项目管理指南
一、自治区命名“绿色学校”的申请条件,命名和指导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命名
(三)指导
二、命名自治区级“绿色学校”的工作步骤
(一)申请和推荐
(二)审读申请材料
(三)抽查
(四)命名
第一部分“绿色学校”创建指南
一、“绿色学校”的概念及其意义
(一)“绿色学校”的概念
“绿色学校”是指学校在实现其基本教育功能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在学校全面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纳入有益于环境的管理措施,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充分利用学校内外的一切资源和机会全面提高师生的环境素养的学校。
环境素质和行为是“绿色学校”所有学生生活和道德精神的内在组成部分,创建“绿色学校”活动是丰富素质教育的一种必要手段和途径。
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与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方向完全一致,国务院在2001年6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三部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第17条强调:“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应当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杉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环境意识是现代社会和未来发展对每个人基本素质的普遍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环境教育是现代素质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绿色学校”是学校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
“绿色学校”的环境、生活、文化和有益于环境的方针和管理体系,对学生理解可持续发展思想,提高学生基本素质有着特定的教育意义。“绿色学校”不仅能使教师和学生的环境素养得以提高,学校环境,品质得到改善,而且还通过学生带动家庭、通过家庭带动社区、通过社区义;带动公民更广泛地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
(二)创建“绿色学校”的意义
学校是传播人类精神财富,培养青少年环境意识和参与能力的重要场所。学校应该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渗透到学校日常管理实践的各个方面。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不仅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而且是新形势卜环境教育的—种有效方式。创建“绿色学校”是学校参与全社会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行动的起点和标志,在可持续发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具体体现:
1、有助于加深帅生对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思想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师生环境素养,使其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更加重视对环境的保护。
2、促进学校环境管理体系和相关档案资料的建立,提高环境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3、减少学校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回收再生资源,营造优美环境,校园环境更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
4、促进学生、教师、学校、社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民间团体在学校环境教育和管理亡的合作。
5、学校可以获得环境教育的指导、资料和信息,不断充实和提高素质教育水平。
6、学校能提高自己在本地区的声誉和形象,有利于学校自身的发展。学校有机会获得较高的荣誉奖励,并能向当地、全国乃至国际介绍和交流自己的经验。
7、学校通过节纸、节水、节电等节约和节能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事故隐患,明显地减少浪费,缩减学校财政开支,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绿色学校从本质上讲,是学校以面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教育的思想为指导,不断完善自我管理、改进教育手段、降低教育投入、提高办学效率和效益的过程,从而也是学校不断解决自身可持续发展问题的过程。换句话说绿色学校的本质特征,就是在学校建设中体现可持续发展教育的理念。因此,绿色学校可以说就是可持续发展教育的学校。从国内外的一些案例中,可以了解到绿色学校的特点。
绿色学校的第一个特点就是必须有一个好的环境教育课程,不管是采用独立设课式还是渗透式。到目前来看,两种模式各有其优点和局限性,并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一种模式优于另一种模式。无论哪一种模式,都要经过精心的设计,使其适应不同教师和学生的需要,而且体现环境教育的综合特性。
第二个特点是绿色学校是“对环境友好的”学校。在学校的日常活动中,其实总是在有意无意地进行某种“环境教青”,
而这种教育,往往被课程的执行者所忽视。换句话说,学校的氛围,总会包含着某些关于环境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可能会潜移默化的对学生产生对环境友好的影响,也可能会对学生产生对环境不友好的影响。绿色学校要求一种“对环境友好的”教育氛围。
第三个特点是良好的学校氛围。在绿色学校中,全体教师、员工和学生的参与是环境教育成功与否的关键。绿色学校全员参与的特性,表现出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学校管理方面的要求。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出发,学校中应当提倡公平、民主、尊重、信任、平等等观念。这些观念的传达是现代环境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的重要方面。而师生员工共同合作,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过程,无疑是养成这些观念的最好方法。
第四个特点是绿色学校重视把校园环境和当地环境作为环境教育的资源。把环境作为教育的资源是“通过环境的教育”所提倡的,而学生接触的最直接的环境就是自己的学校。“也许对于儿童来说,最好的也是最全面的进行环境教育的资源就是他们的学校,他们的建筑物和他们的操场。还有什么比校园开展环境研究更好的地方呢?”
第五个特点是社区与学校的相互开放。社区的支持和帮助都对学校环境教育的实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学校的活动也对社区发展起到推动的作用。社区与学校本来是相互依赖,相互支持的,而传统的教育观把学校和社区看作是对立的,相互隔绝的,学校成为对社区封闭的“象牙塔”。这实际上是教育资源的浪费。现代环境教育愈来愈把学校看作是社区的一部分,应当为社区提供服务,对社区的环境负责;而社区也应当成为学校开展环境教育的资源。绿色学校作为体现现代教育观念的场所,应当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
第六个特点是鼓励丰富的,特别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教育和教学模式的转变)。有研究表明,教学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效率有着重要的影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有助于学生有效地学习。从现代环境教育的观点来看,环境教育提倡以学生为中心的,丰富的教学方式。绿色学校鼓励远离传统的室内教学和灌输的方式,而转变为一学生自主学习的方式;从个人独自学习的方式转变为小组形式学习,并把个人学习视为小组学习的最终目的;从教师作为全权代理的灌输者转变为教师只作为设计者和促进者的身份;学生们也由教学信息被动接受者的身份转变为创造性学习者的身份了。而这些恰恰是与现代教育改革的趋势是一致的。培养师生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创建“绿色学校”的原则:
(一)整体发展原则
学校在现有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不断保持和完善己有的环境教育工作,进—步推动学校在管理的各个领域,如行政管理、教务教学管理、,思想品德管理,团队活动管理、后勤管理中,融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在创建“绿色学校”,的过程中,建议采用目前国际上推行和倡导的1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基本理念,即通过制定计划、采取措施、检查纠正和总结提高的管理模式,以及通过建立机构、组织培训、完善教学资源、建立档案、交流信息等环节,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科学、系统地推动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开展,使创建
“绿色学校”活动与现有的管理体系相协调,并通过有效地持续不断地改进,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共同参与原则
在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中,学校不仅要制定出相应的计划、指标及实施方案,而且明确各自的职责,校长、中层领导、全体教职员二正及学生根据自己的职责,共同参与创建“绿色学校”活动,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同时鼓励家长、专家、社区、媒体、政府机构及人员的有效参与。
学校在对环保工作和环境教育活动进行决策和组织实施的过程中,应注重民主决策,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体现师生的有效参与,特别是学生的参与。
(三)循序渐进原则
“绿色学校”活动应当是一个长期保持并发展的过程。在创建“绿色学校”过程中,特别是环境建设和开展环境教育活动方面应依据本地本校的现实条件:和基础,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循序渐进,逐步提高。没有哪一所学校可以作为“绿色学校”的绝对标准,任何学校都可以在自身的基础和条件下,争取做到最好,在保持的过程中再不断改进。
(三)灵活多样原则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和文化背景都存在显著差异,即便是同一地区的不同学校之间在经费、设施、师资,生源,资源和环境条件等方面也有所不同,因此学校必须认真分析自身的条件,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和财力,扬长避短,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师生智慧,充分体现活动和参与方式的多样性,积极推进“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四、创建“绿色学校”的步骤
(—)学校做出关于创建“绿色学校”决定,成立创建“绿色学校”领导机构,报告当地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主管机构,在校内外公布这—决定,以得到学生、家长、社区、媒体等的支持。
学校通过关于创建“绿色学校”的决定后,应形成学校正式文件,并成:、亡创建“绿色学校”领导机构,如设立“绿色学校”领导小组:“绿色学校”领导小组负责人由校级领导担任:具体工作负责人(环保督导员)由学校“绿色学校”领导小组任命,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有关创建“绿色学校”的工作;成员包括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环境教育热心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区代表、环境教育或环境保护的专家等。
将以上内容形成文件,报告当地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主管机构(以下简称“主管机构”)。登记备案。主管机构一般由环保局(厅)宣传教育部门和教育厅<局)的基础教育部门联合组成,负责协调、指导当地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开展。它将为学校提供当地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评定标准,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调查小组依据调查表进行逐一调查。
司·以利用观察、问卷调查、采访、查阅档案文件等调查方法,同时刊利用拍照、录象、录音等技术手段进行调查,收集数据,保证调查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应吸收学生参加调查小组,让他们通过具体的工作,提高意识和锻炼能力。调查小组成员要客观面对调查获得的第一手数据。教师既是指导着又是合作者。有条件的话,可聘请校外有关人士进行指导。
(4)调查结果分析
调查小组成员最后将调查数据资料汇总、分析,再经过词…沦,明确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向和途径,撰写学校环境和环境教育调查报告,递交“绿色学校”领导小组作为计划和决策的依据。
2、制定创建“绿色学校”计划:
根据调查结果创建“绿色学校”领导小组在保证人力、经费等方而切实可行的条件下,制定创建“绿色学校”的计划。
(1)
加强环境教育课程渗透
环境教育由于自身具有跨学科、综合性、与社会实际问题和学生个人生活联系紧密的特点,能够更有效地符合世界教育改革逐步走向综合性的发展趋势,能够为实现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目标要求提供有力的支持。我国的基础教育改革要求:“小学加强综合课程,初中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相结合,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学校应参照教育部对基础教育改革的丛小思路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要求,将所有与环境教育有关的内容和要求摘选和集中,依据环境教育的原则、理论和方法,由学科教研负责人组织本学科任课教师编写本学科的渗透方案,教务部门应仂、调各学科教师就环境教育教学工作加强环境教育研究和课堂观摩的交流,以加强环境教育教学在各学科知识、意识、技能、价值观、参与范畴的渗透。
我国叶叫、学课程改革将“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必修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由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教育、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四部分组成,并突出其中的研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每学期一个专题,训—入考核成绩,为环境教育的课程渗透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因此应充分发挥环境教育综合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利用中小学教学大纲中设立的综合实践课和研究性学习所提供的课程机会,拓展环境教育的空间和教育的形式,增加环境教育的实践内容,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环境教育也为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提供了很好的方向和内容。
(2)拓展环境教育课外、校外和社区活动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18条指出:“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是中小学德育的重要载体。小学以生动活泼的课内外教育教学活动为主,中学要加强社会实践环节。中小学校要设置多种服务岗位,让更多学生得到实践锻炼的机会。要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创建“绿色学校”要求学生主动参与各种课外、校外和社区的环保活动,参与学校、周围和社区的环境改善,这在—定程度上丰富了中小学的德育内容。2000年11月,科技部、教育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和团中央颁发《关于印发2001—2005年中国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指导纲要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516号),提出了不同年龄阶段科普教育目标中有关环境教育内容的要求,根据学生现有知识,设计以学生为中心、以生活为中心、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多种课外、校外和补:区环境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学生环境道德和环保行为的养成。
(3)加强学校环境管理
实行节纸、节电、节水、垃圾减量及回收利用、绿色消费等有益于环境的行动和学校政策。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妥善处理污染物,符合水、大气、噪声、放射性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环保法规。保障师生的安全、卫生和健康要求。
(4)绿化美化校园,以校园环境育人
学校应负责制定和实施全校的绿化、美化环境建设工作的措施和计划。体现环保的设计与宣传等
同时还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对健康、卫生和环保等的规定和要求、环境境教育和“绿色学校”方面的计划、本地区的主要计划,并将重点工作分解为可量化的指标,以便于操作执行。
(5)创建“绿色学校”计划的内容
创建“绿色学校”计划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计划制定的必要性
*计划执行与相关人员的组成和分工
*经费预算及分配
*计划实施时间和工作进度安排,每项工作的具体目标要求
*检查或考核的方法和要求
(三)实施创建“绿色学校”计划
组织培训、充实所需的资料和设备、建立“绿色学校”档案等措施是实施创建“绿色学校”计划的基本保障,并为学校内部的自我评估和外部的评估验收提供依据。
1、
培训
环境教育的关键是教师。《全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提出:“定期举办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和教师的环保培训班,更新知识,提高教学水平。”教职员工是环境教育的推动者,教职员工的环境知识和能力直接涉及到创建“绿色学校”的成效。因此,学校应积极为教职员工提供参加各种环境教育培训的机会。
培训应该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环境科学基础知识、环境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环境管理体系基本概念,而且对行政管理人员、任课教师、职工应该有所侧重。环境科学基础知识是行政管理人员、任课教师的基础内容,行政管理人员应侧重对环境管理体系基本概念和“绿色学校”理念的理解,任课教师还应侧重环境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一般职工应侧重具体环保观念和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园艺等技术操作的培训。培训层次分为全国、地区和本校培训的专题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两种。
2、
创建“绿色学校”活动所需要的资料及设备
按照教育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学校要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筹集和划拨资金充分利用和更新教学资料,包括有关环境类书籍、报纸、期刊、幻灯片、录象带、专题教学资料或教学资源库光盘、挂图、标本、计算机、实验仪器等教学设备,活动场地,保证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开展。
3、
信息交流
将创建“绿色学校”的有关信息,如计划、行动方案及取得的经验等,通过通讯、简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互联网等不同的形式不断向学校内部和外部传播,并将学校外部的相关信息传达到校内。各级环保局应该通过文字材料、研讨交流、培训活动等各种形式向学校提供“绿色学校”、环境教育、环境保护的有关信息。学校可以通过互联网及时地获取最新信内部包括:校长、中层领导,教职工、学生外部包括:政府:,媒体、社区、学生家长。
4、“绿色学校”档案
“绿色学校”档案是记录学校创建过程的历史依据和见证,因此”绿色学校”档案是学校内部和外部主管部门对学校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评估依据。
“绿色学校”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创建“绿色学校”的决定、环境保护和环境教育教学活动计划等有关文件
*学校内部的环保规章制度等文件
*会议记录、大会发言稿、备忘录、有关活动实施报告、估报;与总结
*各种环保和环境教育活动实况录象、图片、网页和多媒体内容
*“绿色学校”相关新闻报道材料等
*教师有关环境教育的教案、多媒体课件、调查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科研沦文、书箱等
*学生有关环保作品、宣传资料、广播稿、问卷调查表等
*环保和环境教育类图书资料的整理以及使用情况登记
*各种获奖证明校园环境建设工程及设施(如绿化、锅炉改造、厕所和食堂改造、新建校舍,铺设管线等)的主要资料
*用于“绿色学校”工作和活动的财务报告
*教师参加各级环境教育和“绿色学校”方面的培训记录和相关活动证明
(四)自我检查与纠正
在实施创建“绿色学校”计划的过程中,根据制定的计划目标和工作进度安排,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在环保行动计划和环境教育计划完成后,计划负责人要向学校“绿色学校”领导小组提交计划丈施的评估和考核报告。只有这样才能促进计划的有效完成和提高策划的水平。评估考核工作是不断循环的过程。“绿色学校”领导小组应是学校自我检查的主体。自我检查与纠正可以从各部门做起,整体的协调二1二作和监督落实工作由领导小组完成。
(五)向当地主管机构申请验收
学校在总结和改进的基础上,按照本地区“绿色学校”评估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如果“绿色学校”领导小组的自评报告证明学校已经达到了本地“绿色学校”的评估标准,就可以向当地主管机构申请“绿色学校”的命名。各地主管机构通常设立在当地环保局宣教部门,主管机构成员通常山教育厅(局)主管人员、环保局(厅)主管人员及环境科学和环境教育专家组成。获得地市级“绿色学校”命名的学校才有资格申报省(自治区)级“绿色学校”的命名:获得省(自治区)级“绿色学校”命名的学校才有资格申报困家的表彰。检查验收情况为主要依据,保证“绿色学校”评估的客观性。
(二)本地化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教育部《关于联合表彰绿色学校通知》中国家表彰“绿色学校”的基本条件,提出“绿色学校”核心评估标准,便于“绿色学校”评估的具体操作,同时作为各地制订“绿色学校”评估标准的主要内容。各地制定的评估标准应当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内容具有当地特色。要鼓励学校在创建“绿色学校”的过程中,在满足评估基本要求的情况下,表现出教学活动和环保行动的特色和多样性。
(三)以鼓励为主的原则
在评比过程中要充分肯定学校已取得的成效,鼓励学校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四)公开与公正
评估过程要公开,在学校实地评估结束后,评估验收组对于存在的不足要以明确的书面建议方式告知学校。评估工作要保留原始记录等档案资料,在评估过程中保持公开和公正。
二、“绿色学校”核心评估标准
(—)成立“绿色学校”领导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二)学校为各类环境教育活动提供资金和物质、技术的支持和保障。
(三)学校环境管理措施有力,体现环境保护概念。降低污染、垃圾减量、
节约和回收资源、节能等环保措施取得明显效果。
(四)“绿色学校”档案原始数据和文件完整,分类清楚,形式多样,K期积累。
(五)在国家、地方和学校课程中进行环境教育渗透效果良好。
(六)开展环境教育的研究,鼓励教师参加环境教育的继续教育及相关培训。
(七)学校具有明显的环保宣传教育氛围,师生环境意识高,积极参与各类环保活动。
(八)学校倡导环保生活方式,师生在社区和个人生活中自觉注重环保实践。
(九)学校努力绿化美化校园,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十)学生在校内成立学生环保小组,参与学校环境管理。
三、评估办法
(一)自治区级“绿色学校”命名必须有详细的评估标准。地市级命名应在自治区级主管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标准应与自治区级“绿色学校”相关标准和规定—致。
在自治区级“绿色学校”评估标准中,“绿色学校”核心评估标准总权重不得低于70%:在地市级评估标准中,“绿色学校”核心评估标准总权重不得低于60%。
(二)“绿色学校”的评估工作由本地主管机构负责:制定本地“绿色学校”评估标准和申请、命名办法;组成由环保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有关人员、环境教育及环境保护的专家组成的“绿色学校”验收组对学校进行验收。
(三)主管机构审核“绿色学校申请表”,安排验收申请表审核通过的学校。当需要验收的自治区级“绿色学校”数量较大时,可由自治区级主管机构选定人员协助验收,或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地市级“绿色学校’’必须个部实地验收。
(四)“绿色学校”验收组按照本省的“绿色学校”评估方案进行评估,向受验学校提出具体书面审核意见。
(五)验收结束后2个月内,主管机构将评审结果以文件形式通知学校。
第三部分
“绿色学校”项目管理指南
“绿色学校”命名分为省级、地州市级和县级三种。省级“绿色学校”在地州市级“绿色学校”的基础上命名。县级“绿色学校”有地川市级主管机构自行指导和管理,只需向省级主管机构备案即可。
一、自治区级及地市级“绿色学校”申请条件,命名和指导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自治区级“绿色学校”命名的学校应具备地州市级“绿色学校”称号达—年以上。申请地州市级“绿色学校”命名的学校应在当地主管机构指导下创建“绿色学校”达—年以上;
2、已在主管机构登记备案;
3、三年内无环境违法和受到环保处罚记录;
4、“绿色学校”相关档案资料齐全;
5、学校教师曾参加过“绿色学校”相关培训。
(二)申请命名
1、自治区级“绿色学校”每2年命名1次,地州市级;每一年命名1次:
2、具体命名时间由各地掌握;
3、填写“绿色学校申请表。
(三)“绿色学校”命名和指导
1、主管机构每两年命名一次本地区的“绿色学校”。由教育部门和环保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进行验收,并公布“绿色学校”命名结果;
2、获得“绿色学校”称号的学校,将由主管机构颁发奖牌和证书,有效期为4年。4年后需重新申请验收命名;
3、地州市级主管机构在每年命名之后的1个月内将年度“绿色学校”名单以及学校基本情况表报送自治区级主管机构备案;
4、学校在命名为“绿色学校”2年后,应由命名该校的主管机构对其进行年度抽查验收和确认。如果学校不再符合评估标准,发现有污染环境的问题或明显违反“绿色学校”创建原则的情况发生,没能通过年度抽查验收,主管机构随时可以取消其“绿色学校”称号,并予以公布。
2.指导
(1)主管机构一般由环保局(厅)宣传教育部门和教
育厅(局)的基础教育部门联合组成,负责协调、指导当地
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开展。它应为学校提供当地“绿色
学校”的评估标准,以及相关资料。
(2)省级“绿色学校”评估标准应报送“绿色学校”
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审核。
(3)省级主管机构人员应接受国家举办的“绿色学校,,
相关培训。连续两年未参加国家举办相关培训的省份将不能
获得“绿色学校”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表彰。地市级主管机
构成员应接受国家或省级举办的“绿色学校”相关培训。
(4)各级主管机构具有组织与指导“绿色学校”创建
活动和推荐工作,并对评估和管理办法进行解释的责任。
二、国家表彰“绿色学校”工作的要求和步骤
为了推动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开展,国家原则上
每两年对省级“绿色学校”中的先进学校进行一次表彰,并
对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中的先进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为
作好这项工作,由国家环保总局和教育部联合成立全国“绿
色学校”
表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物。
(——)申请、推荐程序和要求
1.国家环保总局和教育部从2000年起两年下发一次
关于表彰全国
“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学校、优秀组织
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省级主管机构应将文件精神告之地
市级主管机构和所有获省级“绿色学校”称号的学校。这是
该省参加全国“绿色学校”表彰的先决条件。
2.省级“绿色学校”有资格申请国家表彰。省级绿色
学校可向省级主管机构领取和填报“绿色学校表彰申请表”。
3.省级主管机构在收到学校“绿色学校表彰申请表”
二、命名自治区级“绿色学校”工作步骤
为了推动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开展,
自治区每两年命名一批自治区级“绿色学校”。
(一)申请和推荐
l、自治区创建“绿色学校”活动领导小组从2002年起两年下发一次关于命名自治区级“绿色学校”的通知,地市级主管机构应以文件形式转发该通知,这是各地参加自治区级“绿色学校”命名的先决条件。
2、地市级“绿色学校”有资格申请自治区级“绿色学校”,并向地市级主管机构领取和填报“自治区级绿色学校推荐表”。
3、
自治区级主管机构收到各地推荐学校的“自治区级绿色学校推荐表”和相关材料后,在规定日期内,按照自治区活动领导小组确定的各地名额分配表,审查确定各地侯选学校名单,经教育厅、环保局审查同意后,向自治区活动小组等额推荐。
4、推荐表要严格按照当时文件要求填写,并上必须有各级教育和环保部门的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二)审读申请材料
自治区创建“绿色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市读,填写审读意见,汇总统计数据,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报告报送自治区环保局和教育厅。
(三)抽查
1、
自治区活动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确定抽查的地区和学校,并确定抽查人员、时间、方式。
2、抽查工作需在当地主管机构人员的陪同下进行,并向抽查工作人员汇报主管机构组织、指导开展“绿色学校”活动情况,展示有关的工作档案资料。
3、抽查工作人员在完成抽查后,向自治区活动办公室提交书面检查工作报告。
4、自治区活动领导小组在经过审评后确定自治区级“绿色学校”名单。
(五)命名
自治区环保局、教育厅联合下文命名自治区级“绿色学校”,并发放牌匾、证书。
绿色学校创建过程中注意的问题
1、绿色学校基础数据要完整
在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中,绿色学校基础数据直接影响自治区级绿色学校的名额计算的准确性,同时影响有效的规划,因此收集和整理绿色学校的基础数据非常重要。
2、信息沟通要畅通
绿色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之间有关绿色学校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是提高创建和评估绿色学校质量的重要环节,因此要采取可行的方法进行信息沟通非常有必要。
3、要按时对绿色学校进行复查
各主管部门按照要求,要对辖区内的学校进行调研和检查,及时获取第一手信息。
4、“绿色学校”不等于“绿化学校”
在申报和评估工作中经常出现混淆绿化学校和绿色学校的情况。绿化只是绿色学校创建要求中的一个方面而已,绿色学校的核心评估标准包括1
0条,不可缺少的是环境教育、环境管理、绿色校园、绿色生活的基本内容,
因此“绿色学校”不能等同于“绿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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