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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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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通稿(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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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必须重在预防 自治区各地州市在今年6~7月进行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专项行动中发现在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中,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履行环保手续擅自开工生产的企业占的比例非常大。从全区检查结果可以看出,各地州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共出动4591人,共检查企业1937家,其中未办理环保手续的企业45家。 新疆制药厂精河县植物提取车间在未办理正规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生产,国家、自治区明文规定严禁采挖、收购野生麻黄草,而该厂仍然在违规收购;和田市阿华制药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环保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开工生产达半年之久,生产废水未进行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田地区自1998年到2002年立项的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农网改造工程)共240个,计划投资额64513万元,均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西域乌苏市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扩大生产能力进行生产;新疆戒毒劳教所棉花加工厂日产50吨棉蛋白车间技改项目未进行“三同时”环保验收手续进行生产。类似情况,其它地区也有发生。 从2001年新疆在执行两项基本制度的情况看,当年设立的建设项目1292个,向环保部门申报的建设项目数为122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为94.81%。当年应执行“三同时”项目数为506个,实际执行数460个,“三同时”执行率为90.91%。其中大中型建设项目两项基本制度的执行率较高,县级企业和民营企业执行率较低。 从以上这些情况可以看出新疆部分污染企业和被调查单位环保意识淡薄,对遏制污染反弹专项行动认识不清,个别区县和企业领导的认识还不到位,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上还存在偏差,一些企业领导对治理污染还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是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同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护环境,重在预防,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关键,根本措施是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目前,第一阶段严查行动的检查核实工作已基本结束,7~8月份,严查工作将转入对污染反弹和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改和查处阶段,自治区环保局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在8月底以前对排污企业和建设项目进行普遍检查,对于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要提出限期解决方案,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在此期间,国家环保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将继续组织督察组,会同新闻单位对各地的严查行动落实情况和重点污染问题、敏感地区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进行抽查和暗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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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参考(一) | |
|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现行6个环境保护法律(《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其数十个配套行政法规专门针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规定的两项基本制度。 此外,在许多自然资源保护法律、行政法规中,也有要求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规定。 在现行有关法律中有以下具体规定:《环境保护法》第13条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2条规定:“建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审批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方可批准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3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2条规定:“建设项目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乡镇企业法》第36条规定:“乡镇企业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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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参考(二) | |
|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在四川督察调研时强:调巩固污染治理成果,认识是根本,领导是关键。祝光耀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对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污染反弹工作重要性、紧迫感的认识。保护环境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是发展生产力,坚持可持续发展方针,治理环境污染,搞好生态环境保护,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集中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一控双达标”后出现的反弹问题,说到底还是认识问题。要遏制这种局面,巩固治理成果,认识是根本,领导是关键。二要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特别是要落实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的环境保护责任。地方政府对当地的环境质量负责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目标责任制,特别是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环境保护责任,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干部的考核内容,推行环境审计制,真正按江泽民总书记“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对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制度,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和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应该依法查处、严肃处理。三要采取坚决措施,切实解决区域性、流动性、行业性的环境污染问题。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要求,要继续严查督办,对于违反政策规定的污染项目、企业,要坚决予以关、停,杜绝隐患,特别是在一些重点区域、流域和敏感地区,必须专项督察,追踪落实,防止重大环境事故的发生。 | |
| 新闻参考(三) | |
| 中纪委驻国家环保总局纪检组组长曾晓东日前在福建省督察时尖锐指出环保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一些基层政府过分追求经济发展,忽视环境保护:二是一些基层环保局执法不力,管理不严,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上漏批漏管的问题十分严重,违反“三同时”的现象普遍,“十五小”、“新五小”死灰复燃的迹象依然存在。督察建议要加强对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法人的环境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民的环境意识。对存在的重点环境问题要严查严办,处理到位。要全面树立稳定达标的思想,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同时,应注意加强环保队伍的能力和素质建设。 | |
| 新闻参考(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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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保局 2002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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